关键词:行政裁量权基准;跨区域衔接;区域一体化;构造整体论;
摘要: 我国区域合作的持续深化及其对区域行政规则统一性的内在要求,使得行政裁量权基准的跨区域衔接成为一项现实而紧迫的任务,也构成了当前推进行政裁量权基准跨区域衔接的客观背景。行政裁量权基准跨区域衔接面临诸多亟待解决的难题,包括制定主体多元且权限模糊,规范依据复杂多样引发裁量基准冲突频发,以及衔接机制缺失使得跨区域协调不畅。为此,应以构造整体论为指导,运用系统化、协同性思维,构建契合区域一体化发展需求的新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。在制度设计上,要明确由高层级主体制定行政裁量权基准并厘清其职责范围,限缩制定行政裁量权基准的规范依据,建立健全跨区域衔接的工作机制。在配套与保障上,应通过统一立法为行政裁量权基准跨区域衔接提供法律依据,进一步加强区域协同立法,加强数字技术的赋能作用,为行政裁量权基准跨区域衔接提供坚实保障。
作者简介:王春业,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院长,教授,博士生导师。
专辑:社会科学Ⅰ辑
专题:行政法及地方法制
分类号:D922.1
期刊名:《中国法学》
原文链接:行政裁量权基准跨区域衔接的制度构建